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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份报价转让的交易委托有哪些规定?


信息编号:22046 查看次数:3004
发布时间:2012/4/11 11:14:33 最后更新时间:2013/4/8 11:05:34
所在地:全国各地
电话:010-51652816 手机:
详细描述:
          (1)要具备“新三板”合格投资者的资格。
          (2)应申报一个合适的委托价格。
          (3)不进行内幕交易;不操纵市场价格;不以虚假报价或其他违规行为扰乱正常的报价转让秩序,误导他人的投资决策。

     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,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,是《律师业务工具》系列软件开发者。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,朝阳律协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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