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挂牌公司增资股份的转让有何限制?


信息编号:22048 查看次数:2932
发布时间:2013/1/13 11:23:23 最后更新时间:2013/1/13 11:23:23
所在地:全国各地
电话:010-51652816 手机:
详细描述:
    挂牌公司定向增资新增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,新增股份自股份登记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,锁定期满后,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新增股份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转让,其余新增股份可以一次性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。
     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,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,是《律师业务工具》系列软件开发者。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,朝阳律协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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