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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长?


信息编号:20863 查看次数:2166
发布时间:2012/11/6 11:34:45 最后更新时间:2012/11/6 11:34:45
所在地:北京四环内
电话:010-51652816 手机:
详细描述:
    答:我国《行政诉讼法》第39条规定:“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同时该法第38条规定:“……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,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.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由上述规定可知。公民想要提起行政诉讼,对于没有经过复议的.应该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.对于经过复议的.则应该在复议决定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。
    发布者任海全律师,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,是《律师业务工具》系列软件开发者。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,朝阳律协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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